如果孕妇本身存在恶性肿瘤,在怀孕期间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。若在孕早期出现胎停的情况,则可能与孕妇本身恶性肿瘤有关;但若是晚期妊娠时发生胎停育,则可能与恶性肿瘤无关。
一、有影响
1.胃肠道癌症:如胃癌、肠癌等,由于此类患者进食困难,机体无法摄取足够的营养物质,就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,从而导致其停止发育。
2.乳腺癌:当病情发展严重时,可引起内分泌失调,进而抑制卵巢功能,就会使雌激素分泌减少,而雌激素水平降低会导致子宫内膜变薄或缺乏黏液,不利于受精卵着床和发育,此时可能导致女性不孕或者导致胎儿死亡。
3.肝癌:随着孕期进展,肝脏负担逐渐加重,容易诱发肝细胞损伤及胆汁淤积等情况。若长期如此,不仅会增加先兆流产风险,还会影响到体内多种酶以及凝血因子的代谢,继而导致凝血障碍,引发异常出血,甚至还会导致胎儿宫内缺氧,最终导致胎停。
4.肺癌:若孕妇本身就患有肺癌,并且病情较为严重,随时间推移不断扩散至全身各处,就有可能会对腹腔内的器官组织产生刺激性,从而影响到胚胎正常生长发育,导致其停止发育。
二、没有影响
如果是非妊娠期发现的癌症,一般不会直接影响胎儿。因为大部分癌症在确诊后治疗比较及时,而且大多数癌症属于分化程度较高的类型,预后较好,生存率较高,所以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胎儿停止发育。
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检,一旦出现不适症状,需积极前往医院就诊处理。同时注意饮食护理,适当运动锻炼,保持良好心态,有助于顺利度过整个孕期。